9月26日消息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一名37歲的辣媽黃姓婦人,竟戀上小她21歲的女兒同班男同學,兩人前后發生4次性關系;去年7月戀情出岔,男學生避不見面,黃婦舍不得分手而苦苦糾纏,畸戀因而被男學生父親發現,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檢察官依兩人的MSN對話,將黃婦起訴并請法院從重量刑。
據查,這名住臺北市的黃姓婦人,雖育有一女,但身材姣好,穿著打扮性感大膽,是鄰居口中的“辣媽”,前年7月陪當時就讀初中的女兒到籃球場打球時,認識女兒同班男同學。
黃婦藉機接近男同學后,在交往一年中,黃趁男同學下課或休假時,帶他到汽車旅館發生4次性關系。
去年7月兩人戀情出問題,男學生避不見面,黃卻多次以手機簡訊、電子郵件或臉書訊息,傳送“我確定有你的北鼻羅(孩子)”“我們的親密照還在,我很想讓你爸媽看”等語要男同學和她復合。
男學生的父親發現后,對黃提告妨害性自主和恐嚇罪。黃婦辯稱兩人沒有交往,更沒有發生性行為,彼此關系僅止于網交等等。
檢察官根據雙方的MSN對話、男學生指述,認為黃婦如無和少年發生性行為,不會以懷孕的理由威脅少年和她見面;檢察官審酌黃婦對少年身心發展影響,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并請法院從重量刑,恐嚇部分則不起訴。(中國臺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