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南京人周明認識了朱麗麗。兩人相處一段時間后,同居了。有次,談起兩人的未來時,朱麗麗嘆了口氣。在周明追問下,她說,自己在老家和前夫還有一些房產問題沒有解決,需要10萬塊錢。只要把這10萬給了前夫,老家那套房子便是她的了。
朱麗麗問周明能不能借錢給她,10月底前一定還錢。周明也想讓朱麗麗盡快和前夫了斷,于是先后分多次將10余萬元打到了朱麗麗賬上。沒想到,自從打了錢,朱麗麗對他開始不冷不熱。到了約定的還款期限,周明沒收到錢,也聯系不上女友。
10月30日,他到銀行一查,發現那些錢匯到了一個名叫張麗的人的賬上。這時,他才發現,自己和朱麗麗交往這么久,她的真名究竟是什么,自己根本不知道。
玄武區后宰門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后,調查確認,張麗和朱麗麗是同一個人,老家在湖南,在一家會所上班。當民警趕到她的住處時,她已經收拾了大包小包,準備離開。民警于11月3日晚將她抓獲。她向周明借的錢還一分未動,警方悉數追回。
張麗說,她發現周明很喜歡自己,又舍得為自己花錢,就向他借錢,最近也確實想回趟老家。對于為什么要用化名,她說自己在會所上班,一般都是用化名。
經過這次事件后,周明和張麗說拜拜了。(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