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在椒江打工的周某因無聊尋求刺激,在網上編造散布航班上有炸彈和要殺人的虛假恐怖信息,被椒江警方行政拘留。
當日中午,椒江警方在網上發現,網民“每日吐槽”在騰訊微博上發了兩條信息:“杭州20時10分飛往成都的川航3U8912上有炸彈,要發動恐怖襲擊,炸毀湖州市政府;我要殺當官的,來?。碜ノ?。”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發微博的人位于椒江。椒江警方當即組織警力全面排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的發布者,當天下午,嫌疑人周某在葭沚馬莊村一出租屋內被成功抓獲。
經查證,周某在網上散布的內容系虛假恐怖信息。
周某今年21歲,四川資中人,在椒江洪家一企業上班。周某說,他平時喜歡看網絡上的“吐槽”言論,覺得很幽默,自己也取了“每日吐槽”的網名,然后模仿別人針對社會上的熱點事件發些言論。
當天,周某獨自在出租屋上網,看到騰訊QQ彈窗信息上的“浙江發布十大網絡造謠案”新聞,覺得下邊的網友評論很有意思,就復制了一條關于航班上有炸彈的信息轉發到自己的微博,后來自己又編寫了“要殺當官的”發布在微博。
“我不知道網上也能查得到,當時就覺得好玩,自娛自樂。”周某說,被抓后覺得挺后悔。
據了解,周某故意編造散布虛假恐怖信息,擾亂社會秩序,椒江警方對周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相關鏈接:
今年4月9日,江某在微博上稱,溫嶺松門有一位女性,去多美麗吃了雞塊,感染H7N9。事實上當地沒有出現人感染H7N9的報告。警方介入調查后,發帖造謠人江某被行政拘留1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25條第一款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方法擾亂社會秩序的;處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第25條第三款規定,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處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第一款規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