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在夏伊喬與上海市文化局訂立的遺贈協議書中,明確向上海劉海粟美術館捐贈913件海老的作品和藏品,另外遺贈給南京藝術學院和常州劉海粟美術館各30幅書畫作品,剩余的近百件作品和藏品留給夏老作紀念。而這些剩余藏品的所有人應當就是夏伊喬。
侯杰律師同時提到,因劉虹夫婦早年長期在青海工作,女兒便由身在上海的劉海粟夫妻撫養。再加上劉家第三代人丁不旺,又不在國內,外孫女白瑜便深得海老夫婦寵愛,因此,白瑜在香港結婚時,夏伊喬將《靜聽松風圖》、《玉澗流泉圖》、《草書臨閣帖卷》、《黃山云海》和《遙岑煙靄圖》贈給其作為結婚賀禮。對于這一點,白瑜在給法庭的證詞中提到一個細節——
她說:“1996年元旦前后,我父親(白庭蔭)要去上海公干,我便拜托父親邀請外婆來香港參加我4月7日舉行的婚禮。外婆聽說后,準備了兩天,然后讓我父親撥打我的電話。電話里,外婆說‘婚禮我本來要參加的,誰讓我只有你這么一個寶貝,我準備了你外公幾個歷史時期有代表性的畫作作為賀禮,我年紀大了不能親自帶去香港,這些畫就讓你父親代為收下’。外婆還說‘你現在成家了、成人了,要好好做人做事,如果發展得好,大點的古董也會給你的’,我當時非常感動,印象深刻。”
而至于白庭蔭,他長期在國內協助海老夫妻處理事務,陪同考察、公務,并打理“故居”裝修等各項事宜,后又為籌建“故居”奔波。另據記者了解,從海老病重到海老的喪事全部結束,整整一個月的時間自始至終陪伴在夏老身邊的子女,只有老白一個人。
在上訴書中,劉虹直截了當地指出:原告之所以挑起訴訟,原因其實并不限于書畫,而是對上訴人根據政策一人承租故居耿耿于懷。訴訟的根本目的是要對父母遺產進行分割并重新分配。
“春秋無義戰”
上海市二中院受理了劉虹的上訴,雙方的對峙和博弈愈加白熱化。
在2013年3月二審首次開庭時,劉虹的代理律師侯杰向法庭提交了新證據。這些證據主要集中于如下幾點——
其一,經調查,劉蟾隱匿了常州市政府獎勵給劉海粟先生的一套房產。據常州市劉海粟美術館給出的情況說明,1994年夏伊喬支持向常州劉海粟美術館遺贈書畫30幅,常州市獎勵天安城市花園4幢203室房屋一套。后因客觀原因,房產證直至2007年前后才辦出,因當時夏伊喬無民事能力,故將產權人登記為劉蟾。
其二,對于自己的藏品的態度,海老曾說過,“我與劉虎(海老在美國的兒子,已去世)已說好,每個子女給一幅作品留念,其他都交給國家。我有不少作品,還有收藏的古畫,石濤、八大山人、仇英的都有,有些是國寶,一幅畫一輩子也吃不光。”尤其是在去世前三天,海老曾親手寫信給時任總書記江澤民,明確表示要將一生藏品、作品無償捐獻給國家。
對于這一點,時任劉海粟美術館常務副館長杜樂行先生曾提到,1994年8月18日海老遺體告別儀式的當天下午,海老親屬中的個別人,向他表達了希望能依法分得海老遺產的意見。他按照文化局領導的指示,當晚就組織全體海老的親屬,在衡山賓館套房的大客廳內觀看了海老給江澤民寫信的實況錄像。第二天,白庭蔭告訴他,海老的子女及親屬將陸續返回各地,“這里的事都聽‘媽咪’(夏伊喬)的,一切由她決定”。
第三個新證據是,根據杜樂行所著的《千秋動地歌》所記載,1994年劉海粟故居清點臨近尾聲,11月23日下午點驗時,在一柜子里又發現了一卷鏡片,共16件,均為海老的精品,是清點時遺漏的,后來按照夏伊喬的意見,這16件鏡片留作家屬紀念。據白庭蔭透露,這16件鏡片如今在劉蟾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