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志強報道:日前,南昌市民彭女士向本報反映,她在順金珠寶國際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下稱順金珠寶)花3000元購買了一款“千足金鑲嵌玉關公”吊飾,準備送給準女婿。拿回家后,發現“說明標簽對產品成分標注不清,也沒有配備權威檢測部門的鑒定證書”,因擔心無法保證質量,彭女士要求更換黃金產品但遭拒絕。
8月19日,記者陪同彭女士等人來到長欣樓803室順金珠寶。負責人熊經理稱,他們所售珠寶等產品均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了鑒定,并配有相關的鑒定證書。至于彭女士購買的吊飾沒有鑒定證書,是因交易時沒有找到,所以當時沒有提供。
為證明所說是事實,熊經理拿出一張過了塑的卡片,系廣東省質量監督珠寶貴金屬產品檢驗站出具的“寶玉石鑒定證書”。經核對,確認其編號與產品說明標簽的編號一致。不過,熊經理表示,彭女士欲更換黃金產品的要求無法滿足,但可以更換玉石類的其他產品。(新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