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的本質在于對精神有所訴求。書法藝術正是通過用筆的方圓轉折、速度的疾徐、墨色的濃淡枯潤等來表現線條韻致,通過字結構對空間分割的均衡欹側、朝倚向背體現構型的性格,通過章法的整飭錯落、疏朗茂密來表達相應情調。當文字的書寫以通過種種手段達到某種傾訴與寄托為目的時,它就脫離了實用的母體,染上了藝術的斑斕色彩,它的識讀價值在保留文字表面意義的同時,又深入擴展到抒情的層面,喚起了人們心中或明快或凝重、或磅礴或空靈的審美感受。所謂“晉書如仙,唐書如圣,宋書如豪杰”,就是對不同時期書法藝術的時代總風格的總結。在漢字的“形”作為對實用的“義”起說明作用時,書法是從屬于文字的;當“形”的書寫目的完全從實用“義”的母體剝離掉時,文字與書法之間的原始主從關系得到徹底顛覆,這時的文字只是書法借來揮灑盡興的軀殼,至于文字是什么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表現得怎么樣以及如何表現。晉書雖仙,但仍不失常態,右軍所言“放浪形骸”,實為逸氣所存,唐書言圣,多指真書,而懷素草書則徹底擺脫了文字實用的羈絆,狂氣沖天,他的《自序帖》秉承漢代張芝唐代張旭之遺風,將藝術的純粹性發揮到極致,觀者目之所及,會下意識地被那行云流水般的線條牽引視線,而忽略字義的識讀,最終會陶醉在他滿紙的浪漫與流美之中。至此,書法從實用中脫胎換骨,在達成它向藝術品質轉換的終極意義上締造了勝古絕今的又一高度。
漢字的線條構造和象形特征使得它具有先天的審美價值,這就是為什么我們看到上古文字時會產生審美愉悅的根源所在,也是漢字在“形”的要素發展過程中,能夠最終脫離實用性,成為獨立存在的書法藝術的根本原因。漢字的母體中包孕著實用與藝術的雙重性,盡管它的藝術性獲得了獨立,也只是從這一母體中分離出的一種藝術表現形式,所以書法藝術無論如何發展,漢字都是它賴以存在的永恒載體。藝術來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這是藝術的通則。中國書法是符合這一通則的,它的實用性服務于生活,它的藝術性則滿足了人們形而上的精神需求。書法藝術是中華民族特有的文化展現形式,它所發揮的作用在每一方面都具有人類文明所需要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