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陜扶辦發[2010]35號文件《陜西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推薦上報2010年度貧扶貧開發“雨露計劃”培訓學校(機構)的通知》要求。今年“雨露計劃”培訓繼續堅持往年行之有效的培訓方式外,將在全省實行“雨露計劃”與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相結合試點,吸納有意愿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承擔“雨露計劃”培訓工作,為了,認真選好培訓學校,扎實做好2010年度培訓工作。現將商洛市推薦2010年度承擔“雨露計劃”培訓學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原則
推薦2009年度承擔“雨露計劃”培訓學校的原則為:堅持公開、公正、公平,面向社會,由培訓學校自愿申請,實行公開選擇,以前承擔培訓任務工作較好的學校可以優先保留,工作開展有問題的學校則堅決予以取締。
二、推薦條件
1、 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勞動力轉移培訓資質;
2、有承擔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相應崗位的培訓條件,如培訓場所、教學設施設備、實驗訓練基地和師資等;
3 、有相對穩定的勞動力轉移培訓就業信息和就業渠道,以及大規模的職業介紹能力;
4、有比較完善的勞動力轉移培訓監測和后期管理手段。
5、學校管理正規,學生正常學習、生活及安全能夠得到保證,近年沒有發生安全事故記錄;
6、收費合理,符合國家物價部門確定的各類收費標準,沒有亂收費問題發生;
7、自有固定資產達到300萬元以上;
8、能夠按照省扶貧辦及市扶貧局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培訓工作任務;
三、認定程序
1、市扶貧局負責本市“雨露計劃”學校的推薦。主要包括發布推薦原則、條件、評審辦法及所需要的相關材料;
2、擬承擔培訓任務的學校向市扶貧局提出書面申請,并根據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包括學校的基本情況(資質、已開展的活動、取得的成績等),擬開展培訓的專業、內容、形式和規模,以及轉移方向等;
3、市扶貧局按照省扶貧辦下發的有關規定和辦法,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承擔培訓任務的學校開展評審和推薦工作;
4、省扶貧辦將聯合有關部門對市扶貧局推薦的學校進行評審和認定。
四、時間要求
申報期限為3月23止3月26日,各培訓機構按要求申報,市扶貧局將組織相關人員對其考察評審,過期不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