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定出臺優惠政策。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省有關文件要求,盡快制定出臺地方漁業發展優惠政策。凡新建水庫、水電站、攔河工程,水務部門要進行漁業資源評估和論證,將補償措施一并列入工程預算;對利用棄水和在水庫、電站蓄水區域內開發漁業的,各地應大力支持。發改、林業、農業、國土、扶貧等部門在安排退耕還林后續產業、“菜籃子”工程、農業綜合開發、國土資源整治、扶貧開發等項目時,要盡量向漁業項目傾斜。將稻田養魚、藕田養魚、新建漁業基地、池塘標準化改造等納入國土資源治理項目給予扶持。對新建、擴建水產養殖場用地,按農業用地安排。鼓勵將水域灘涂通過轉讓、出租、入股等方式進行流轉,盤活漁業資源,擴大養殖規模。
(四)加強漁業行業管理。建立漁業專業合作社,提高漁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加強漁業執法能力和隊伍建設,健全完善漁業管理、漁政執法、漁業技術推廣體系,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嚴厲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促進我市漁業持續健康發展。 (商洛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