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張明) 市自然資源局在全系統發出倡議書,夯責任、廣宣傳、深排查、強監測,積極防控疫情,并結合業務工作實際,相繼出臺了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重點項目用地保障、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延續等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具體舉措,做好服務保障,穩促經濟發展。
保障應急疫情防控項目用地。因防控和治療新冠肺炎建設相應的醫療衛生設施等需要緊急用地的,可依法先行使用。項目用地前,可以適當方式告知和征詢土地權屬人意見,并按規定給予補償。疫情結束后,需要永久用地的,積極配合項目單位完善用地手續;屬于臨時用地的,督促有關單位恢復原狀并及時歸還,并向市局備案。
開辟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對各縣區上報的基礎設施、脫貧(移民)攻堅、保障性安居工程、應急疫情防控等重點項目用地,開辟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做到即受理即審批。在計劃執行上優先保障重點項目,特別是省上明確的需近期開工建設的高速鐵路、高速公路、能源、水利等重大項目、重大工程用地。疫情防控期間,全面實行用地審批網上申報、網上審批,所有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審批報件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申報,待疫情結束后,另行通知補交紙質報件材料。
優化項目用地審查報批。簡化程序,合并項目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同步申報。優化報國家審批單獨選址項目用地審查報批流程,省自然資源廳不再按批次報省政府審核、復函,成熟一個上報一個,同步上報審核請示和代省政府擬訂的向國務院申報用地的請示文件。
適當延續礦權行政許可有效期限。在疫情防控期間,凡持有效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且自2月1日后到期的,礦業權人可通過電話或郵件的方式向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簡要報告,在按要求報告后其有效期限自動延續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個月。
加快推進礦山企業復產復工。疫情防控期間,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及時向社會公布主辦業務科(股)室的聯系方式和電子郵件地址,及時解答企業和群眾提出的困難和問題,幫助企業提早做好疫情防控解除后申報資料的準備工作。同時,結合百日安全整治行動,督促礦山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中、省、市疫情防控措施和節后復工復產的驗收審批要求,推動企業迅速復工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