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國青女籃隊員李明陽加入日本國籍,經國際籃聯裁定獲日本女籃聯賽參賽資格的事件進一步升級,中國籃協15日發表聲明稱,日本有關方面的做法極為不妥,嚴重影響體育秩序,并就此事繼續和國際籃聯進行交涉。
1994年出生的李明陽曾是北京首鋼俱樂部注冊的女籃運動員,同時,她也是中國國青女籃在國際籃聯的正式注冊球員,曾代表中國參加過2010年U17世界青年女籃錦標賽和2010年中日韓青少年籃球比賽。然而,2010年9月,她被日本某化妝品公司女籃俱樂部通過非正常渠道秘密帶到日本。目前已改名為杉山美由紀。據日俱樂部方面說,她已于2012年5月取得日本國籍。
此事經媒體曝光后,中國輿論一片嘩然。不少球迷指責李明陽沒有愛國心,也有人聲討中國籃協的球員注冊體系存在較大漏洞,自己的球員被輕易“歸化”,卻渾然不知。
中國籃協在當日的這份聲明中稱,2010年10月,李明陽以請假看病為由離開了北京首鋼俱樂部后,失去了聯系。之后,中國籃協在10月初國青女籃集中備戰U19世界青年女籃錦標賽時,李明陽未按時報到。后經其隊友證實,她已經被日本一家具樂部私自挖到日本打球。
得知此消息后,中國籃協于2011年3月11日正式致函日本籃協提出幫助尋找李明陽,日本籃協在隨后的答復中聲稱并沒有李明陽在日本的注冊信息。
隨即中國籃協致函國際籃聯和亞籃聯,說明了相關情況。2012年5月11日,中國籃協再次致函日本籃協希望幫助尋找李明陽。日本籃協未做出任何回復,卻在9月向中國籃協發函索要李明陽的澄清信。中國籃協收到日本籃協發函后,拒絕了日方請求,并表明了中方立場:“中國籃協仍舊希望李明陽回國效力,不同意李明陽代表日本俱樂部和日本籃協參賽,未出具澄清信。中國籃協同時也將此事上報國際籃聯。”
由于無法從中國籃協獲得澄清信,日本籃協又向國際籃聯致函,申請認證李明陽日本國籍身份,并索要澄清信。
國際籃聯經過核實、權衡,根據國際籃聯內部規程“國際球員轉會”條例中的相關條款,于2013年3月16日致函中國籃協:李明陽/杉山美由紀可以在日本俱樂部注冊;日本籃協違反了國際球員轉會規定,對其處以25,000瑞士法郎的罰款;日本某化妝品公司女子籃球俱樂部向中國籃協支付20,000瑞士法郎的罰款,作為培養李明陽的補償款;李明陽21歲以后方可選擇為中國隊(母隊)以外的球隊效力;如果李明陽21歲以后選擇為日本隊效力,日本籃協需向國際籃聯重新提出申請。
雖然國際籃聯對日本籃協作出了相應處罰,但中國籃協認為:日本有關方面的做法極為不妥,嚴重影響體育秩序,并就此事繼續和國際籃聯進行交涉。中國籃協也將進一步完善球員注冊體系,并希望各俱樂部通過加強對球員簽約合同的管理來保障俱樂部權益。同時提醒各俱樂部警惕外國球探非正常渠道掘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