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特利呢?如果您仔細看他的錄像,會發(fā)現(xiàn)他喜歡中距離清空要位,拿到球后,先打量周圍,等大家落好了場子,就用試探步規(guī)量,晃動,等對手繞暈了,他才啟動,然后或中投、或造犯規(guī)、或上籃。
這里的一個區(qū)別是:阿奎利的進攻,往往順勢而為,拿到球,3秒內(nèi)也就出手了。丹特利的進攻效率更高,但他的進攻,得大家擺好了場子,清空了地方,然后他來拿球,每次從持球到出手,起碼6秒鐘,還不算先前的跑位落位。
而一次進攻,只有24秒。
所以:效率高,得分高,可是黏球,大家還是討厭你。
韋德、科比完成最終進化
皮爾斯曾經(jīng)說過,巔峰期麥蒂最可怕的一點,在于他每次起跳投籃,太高太快,根本無從干擾;因為他的強拔快,而且不需要過多的運球調(diào)整,所以只好從阻絕他接球、不讓他在反擊中接球開始做起。
漢密爾頓在2004年東部決賽對陣米勒期間,說過類似的話。他說他自己最有威脅時,是己方抓到前場籃板,“因為對方那時通常來不及對我保持防守站位。”他說到自己的長處,“我沒有一個回合是松懈的”。
他無休止地跑,總能跑出一個機會。比盧普斯也說過,24秒限時里,只要你空給漢密爾頓2秒鐘,就夠了。
出手快、不需要額外調(diào)整的好處,就在于此。
韋德2012年春天把球權(quán)放給勒布朗,季后賽前,他跟ESPN說起,“我讓勒布朗別擔(dān)心,讓他自己打舒服了,我會管好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