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正式在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中央電視臺全程直播了原足協裁判委員會秘書長、女子部主任張建強涉嫌受賄案的一審現場。
庭審于早上8點40分開始,在下午14點40分許結束。法官并未當庭宣判,此案仍需擇日開庭,具體日期地點將另行通知。此后,張建強在執法人員的引導下捂臉快速離開了現場。
上午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對案情進行通報、張建強被指控受賄罪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兩項罪名。在舉證階段,張建強及其辯護人對舉證一律表示無異議。
在法庭辯論階段時,雖然張建強表示無異議,但其辯護人認為公訴人所列舉的舉證中前7項均不構成受賄罪,而其余指證則只涉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庭審看點一:受賄總額達273萬 魯能申花等多家具樂部涉案
張建強畢業于北京體育大學,1992年進入中國足協,曾擔任亞足聯女子委員會委員,并長期從事中國女足青少年及國字號管理工作。他在裁判工作領域里一路平步青云,被外界看作是中國足球界的“大法官”,曾擔任足協裁判委員會秘書長,掌握著中國足球裁判的工作“部署”。
清晨八點四十分左右,張建強出現在法庭上,頭發灰白、神態頹然。法官在詢問過嫌疑人基本情況后,法庭調查開始,公訴人開始宣讀起訴書。
張建強于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期間,利用擔任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業余部副主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綜合部副主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主任兼國家隊副領隊等職務便利,在其負責裁判、女足等工作中,為有關單位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先后24次收受陜西國力足球俱樂部等8個足球俱樂部和2個省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人民幣共計238萬元。
此外,張建強又在2003年11月與足球裁判陸俊合謀,在執裁比賽中對上海申花SVA文廣足球俱樂部給予“關照”,收受該俱樂部人民幣70萬元,后與陸俊平分。這樣一來,張建強的涉案金額便達到了273萬。案發后,張建強已上繳贓款260.95萬元。
其中,山東魯能、上海申花、江蘇舜天、云南紅塔、陜西國力,沈陽華晨等多家具樂部均涉嫌行賄。
此外,張建強在女足領域也涉嫌受賄。200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江蘇華泰女足俱樂部為了感謝張建強關照,先后三次送出人民幣5萬元。2008年2月,在張建強任女子部主任期間,武漢體育局感謝女足世界杯城運會期間張健強的幫助,在重慶永川送出3萬元,2009年,浙江杭州女足為感謝張健強的關照,向其送出2萬元。
庭審看點二:當庭認罪 稱曾用賄金給女足發獎金
當庭審進行到“江蘇華泰女足俱樂部送給張建強5萬元”一節時,對于公訴人的指控,張建強回答說,對方是為了感謝自己對江蘇女足工作的支持。他承認自己曾收下江蘇女足所送的5萬元,并表示這筆錢中的一部分是“用于給女足發獎金”。
張建強表示,自己當時擔任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女子部主任,負責女足工作。給江蘇女足的支持,是在江蘇地區培訓、選拔、安排等規定的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在隨后的辯護人提問環節,張建強回答時表示,“不存在多關照的問題”:“江蘇女足的隊員確實對中國青年女足奪得世界亞軍作出了非常大的貢獻”。
公訴人隨后稱,江蘇足管中心的何雪德,3次共計送給張建強5萬元,被張建強收下占為己有。張建強當庭認罪,辯護人對此均無異議。
庭審看點三:主動上繳260多萬元 律師堅持無罪辯護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方指出:張建強自己已主動上繳260多萬贓款,有助于定罪量刑。張建強的辯護律師則認為,在檢察機關指控張建強的13項罪行中,前7項均不構成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