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足聯日前召開了工作會議,在參加亞冠的26個會員協會中,有25個協會的準入標準和監管辦法都得到了通過,唯獨中國足協的職業聯賽準入標準未獲通過,被要求整改,中國足協成了“反面典型”。
2009年6月,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劉鵬要求修改“職業聯賽準入制”,修改的版本是郎效農在2002年設計的“18條版”。2009年年底,中國足協推出“54條版”的新標準。
新標準偏離足球規律
但是這份文件的修改初衷在于讓更多的政府機構介入中國足球管理,偏離了“足協”這一民間團體性質單位的特質,文件在出臺之時就被認為“偏離足球規律”,因此遭到亞足聯的否決并不意外。亞足聯認為,“足協就是一個民間團體,無需太多政府機構介入,俱樂部的設置應該有其獨立性。”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亞足聯亞冠聯賽的準入標準還曾是以郎效農的“18條”為范本擬就的。“18條”各條款清晰,均為足球范疇內的業務,易于操作,便于檢查,更符合中國職業足球俱樂部的特點。時隔10年,顛覆“18條”后的“新標準”由于沒有在根本上依照足球俱樂部經營、管理和發展的規律制訂,導致這項無比浩大的“足球工程”遭到否決,足以讓各級領導以及總局、中國足協深刻反思。(中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