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體育6月2日報道:
今天,中國足協正式公布了對近期聯賽中的違紀現象的處罰,除了對天津賽區予以處罰外,還對中甲聯賽的兩個違紀事件做出了處罰,其中安徽賽區遭到了警告和罰款5萬的處罰,而廣東日之泉的領隊曹陽則因為進入場內攻擊裁判而遭到停賽6場、罰款3萬元的處罰。
在2010年5月29日的中甲聯賽中,安徽九方和上海東亞的比賽中,觀眾多人次向場內投擲礦泉水瓶等雜物。在比賽結束后,多名主隊球迷沖擊裁判員休息室,導致裁判監督受輕傷,并導致裁判員無法離開賽區。而在當天的日之泉和廣汽恒大的比賽中,日之泉領隊曹陽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沖入場內指責謾罵裁判員,影響了比賽的正常進行。
足協公告正文:
關于對安徽賽區(安徽九方足球俱樂部主場)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5月29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九輪第60場安徽九方足球俱樂部隊與上海東亞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安徽省體育場進行。
在比賽中,觀眾多人次向場內投擲礦泉水瓶等雜物。在比賽結束后,多名主隊球迷沖擊裁判員休息室,導致裁判監督受輕傷,并導致裁判員無法離開賽區,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八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安徽賽區予以警告;
二、對安徽賽區罰款人民幣50000元。
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為戒,切實重視賽區的安保工作,規范賽場秩序,嚴格安檢制度,加強對觀眾的宣傳和引導,教育觀眾“文明觀賽事、理性對輸贏”,確保穩定、安全的賽場秩序。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一○年六月一日
關于對廣東日之泉足球俱樂部官員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5月29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十輪第57場廣州廣汽足球俱樂部隊與廣東日之泉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廣州市增城體育場進行。
在比賽進行到第44分鐘時,廣東日之泉足球俱樂部隊領隊曹陽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沖入場內指責謾罵裁判員,影響了比賽的正常進行,被裁判員罰令出場,并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廣東日之泉足球俱樂部隊領隊曹陽進入2010年中甲聯賽替補席6場;
二、罰款人民幣30000元。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杜絕球場暴力等非體育道德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一○年六月一日
(本文來源:網易體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