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劉 平 張波波)2024年12月30日,10余名申請執行人圍坐在洛南縣人民法院談話室,領到被拖欠工資時,每個人臉上都洋溢著喜悅,紛紛向執行法官表達感激之情。
2020年,李某某等10余人先后向洛南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被某某純凈水廠拖欠的工資,洛南縣人民法院在執行中發現被執行人某某純凈水廠因經營不善和市場原因已倒閉,遂對該純凈水廠名下僅有的場地廠房進行了查封,但因該場地土地性質等原因無法處置變現,執行工作一時陷入僵局,10余名工人的血汗錢遲遲無法兌現。
但執行法官沒有放棄,他們暗暗下定決心,一定要為這10余名工人討回欠薪,在隨后的幾年里,辦案法官四處奔走協調、溝通聯系。案件終于在2024年迎來轉機,某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有意愿承租某某純凈水廠的場地廠房,并一次性支付租金,執行法官瞅準時機、把握機遇,積極促成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在某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支付租金時,提取了10余名申請執行人8萬余元工資。在做好相應案款分配工作后,于元旦前夕將執行回的工資款第一時間發放到了申請執行人手中。10余名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某某純凈水廠法定代表人劉某均向洛南縣人民法院表達了感謝,劉某緊緊握著執行法官的手,感謝承辦法官不僅為他解決了工人工資問題,還幫其盤活了企業。至此,歷時四年之久的群體性欠薪執行案件圓滿畫上句號。
欠薪案件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是人民法院執行工作關注的重點。該起群體欠薪案件的圓滿執行,既兌現了申請執行人的切身權益,也為被執行人企業走出困境雪中送炭,達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