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高佳鑫)近日,市生態環境局山陽縣分局向公安部門移送一起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環境違法案件,為提升全縣生態環境執法效能起到了有力推進作用。
市生態環境局山陽縣分局執法人員在履行現場檢查職責時,發現一家畜禽養殖企業違法排放養殖廢水問題。經查實,排污管道由該企業工人私自架設,未按照規定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糞污,通過私設暗管的方式排放至周圍環境中,污水排放時長約42分鐘,排水量約5噸。
市生態環境局山陽縣分局按照法律法規對涉事企業進行了立案查處,并責令立即拆除私自架設的排污管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和《行政主管部門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目前,該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公安機關已對該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將對涉案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員依法進行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