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楊 萌)近日,山陽縣人民法院聯合縣人民檢察院、縣公安局在漫川關鎮金錢河流域開展增殖放流活動。
活動現場,3名曾經在山陽縣色河鋪鎮、法官鎮流域內用電魚的方式進行非法捕撈的被告人,自行購買魚苗進行增殖放流,修復生態環境,共投放鯽魚等魚苗2萬余尾。
開展增殖放流,是山陽縣人民法院保護秦嶺生態環境的十三條措施之一,目的不僅是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還要承擔修復生態環境的責任。針對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讓被破壞的漁業資源、水環境得以盡快修復,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通過督促引導生態破壞者轉變為生態修復者,實現打擊犯罪與修復生態雙贏共贏多贏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