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王慧琦 郭軍治)“學校是否設置監督舉報信箱?學生在校園內外的安全隱患有哪些?是否定期舉辦校園安全講座?”山陽縣紀委監委駐縣教體局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在城區一學校抽查檢查中問道。
今年以來,山陽縣紀委監委持續關注學生校園安全,立足監督的再監督職責,督促縣教體局夯實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縣教體局先后完善了《校園安全穩定工作十條措施》《學生欺凌治理五項措施》等制度,強化校長負責制、責任追究制和“一票否決制”,積極防范校園欺凌霸凌、食品安全等各類安全事件發生。
山陽縣紀委監委充分發揮“室組”聯動監督優勢,不定期采取“四不兩直”方式,突擊抽查全縣各類學校校園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同時,積極聯合公安、市監等部門不定期對校園周邊出租房、旅館、商店等重點場所開展安全檢查,責令整改安全隱患2處,依法取締校園周邊存在安全隱患的小商小販10家。
山陽縣教體局聯合縣司法、檢察部門選聘106名“法治副校長”,通過法治講座、紅領巾法學院模擬法庭等方式,常態化開展法治進校園宣教活動200多場次,廣泛宣講法律知識,不斷增強廣大師生安全防范意識。
“學生校園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是群眾最關注也是最大的民生問題,我們的工作容不得任何粗心大意。”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縣紀委監委將持續緊盯群眾所關切的校園安全、校園欺凌等問題,把監督“探頭”前移,以精準監督壓責任、促整改、抓落實,全力護航校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