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李 婷)“班子成員未嚴格落實分管領域巡察整改責任、村集體經濟合同清理不到位、直巡村檔案資料缺失等問題整改質量不高,未舉一反三開展整改……”近期,商州區對十九屆區委第四輪巡察的黨組織開展整改成效評估,直面問題、壓實責任、限期整改是這次整改評估的主旋律。
為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要把巡察整改作為推進高質量發展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抓手的要求,商州區制定出臺《商州區巡察整改評估辦法》,從評估對象、評估內容、評估實施、評估結果運用等方面作出具體安排,全面評估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效,扎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整改評估按照“一輪巡察一評估”原則,在每輪常規巡察期間穿插進行,以“督查+評估”的方式,集中對整改期滿的被巡察黨組織開展全覆蓋的現場綜合評估、“把脈會診”,重點從責任落實、問題整改和建章立制等方面,查看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任務是否全面完成、成效是否明顯,推動巡察整改提質增效,堅決杜絕“一巡了之”。
截至目前,商州區已完成對十九屆區委第一輪至第四輪巡察黨組織的整改情況成效評估,反饋問題共496個,已整改到位488個,正在整改8個,平均整改完成率達98.4%,督促各單位建立完善制度190多項,先后有9個巡察整改成效評估結果“一般”、2個“較差”的被評估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因巡察整改不力受到約談。
為促進督查評估成果實效化,巡察整改督查評估情況將作為日常監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年度考核、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等的重要依據。對整改推進力度小、推進緩慢的下發提醒函、督辦函;對整改打折扣、搞變通、不認真不負責、消極敷衍、弄虛作假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責問責,對典型問題公開通報曝光,確保巡察反饋問題全面整改到位。
“巡察是政治體檢,巡察整改成效評估就是以‘跟蹤復診’的方式,不斷增強被巡察黨組織持續抓整改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下一步,我們將繼續緊盯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壓實被巡察黨組織主體責任,真正發揮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積極作用。”區委巡察辦主要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