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馮高寬 楊丹軍 周文治)丹鳳縣從制度建設入手,進一步明確職責,理順機制,充分發揮紀檢組織的職能作用,著力解決紀檢干部存在的“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問題。
丹鳳縣紀委在完善組織機構、建立制度體系的基礎上,嘗試實行垂直管理的辦法,促使紀檢干部獨立行使監督權,大膽履職。縣紀委結合機構改革,爭取縣委支持,將縣直政府部門派駐紀檢組由原來的10個增加到27個,派駐監察室由原來的8個增加到25個。在公安、教育等大部門設立了紀工委,作為縣紀委的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在16個鎮黨委除設立專職紀委書記外,為每個鎮設立監察室主任1名,紀檢干部1至2名。同時,向四大區域建設和重點項目管理處派駐監督檢查組。縣紀委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明確各派駐紀檢組和監察室干部均不占所在部門編制,任免、使用、調配、考核權均由縣紀委監察局統一協調,其工作直接對縣紀委監察局負責。
縣紀委根據各部門工作性質和行業特點,年初與各派駐機構簽訂個性化目標責任狀,對工作任務進行量化考核。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及時掌握工作情況,指導和推動工作開展。同時,建立派駐機構協作區辦案制度,由聯系部門的縣紀委常委牽頭,組織對派駐單位的案件調查處理,以避免部門干擾。重視干部考核和任用,將衡量派駐機構干部考核的評分權由過去的所在部門“說了算”變為紀委主導。對派駐紀檢干部任用,由縣紀委商組織部提名,共同考察。縣紀委還注重對派駐干部的業務培訓,采取安排基層新任紀檢干部輪流到縣紀委跟班學習、選派干部外出參加培訓的辦法,努力提高他們的履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