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惠雷剛)為加強對財政資金投資項目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丹鳳縣政府出臺了《丹鳳縣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辦法》,通過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預(概)算和竣工決(結(jié))算進行評價和審查,確保財政資金規(guī)范、安全、有效進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為了保證財政資金投資項目科學化、精細化。丹鳳縣成立了由縣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項目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財政投資評審領導小組,重點對財政預算內(nèi)基本建設資金(含國債)、預算內(nèi)專項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外資金和政府性融資等安排的建設項目,從項目預(概)算和竣工決(結(jié))算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基本建設程序,招標程序、方式、文件、合同的規(guī)范性,工程建設各項支付的合理性、準確性,政府采購,重大設計變更,代建制項目的管理,建成運行情況和效益情況,立項審查、可研報告投資結(jié)算和初步設計概算,追蹤問效等十個方面進行評審。為了保證評審工作的嚴肅性,按照財政評審質(zhì)量控制辦法要求,縣上成立了“財政投資評審機構(gòu)”,涉及需項目主管部門配合提供資料的,必須及時向財政投資評審機構(gòu)提供評審工作所需的相關資料,評審組做出的評審決定,作為縣財政局調(diào)整項目預算、掌握項目資金撥付進度、辦理工程價款結(jié)算、竣工決算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該辦法的出臺,促進了項目建設健康、穩(wěn)定、陽光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