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邢光銀 彭進超)8月26日,鎮安縣高峰派出所在治安大隊配合下及時查處一起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治安案件,4名涉案成員被治安拘留5至15天不等,275公斤氰化鈉被依法收繳。
8月25日中午14時許,高峰派出所接到群眾電話舉報稱:有三名河南人非法將大量氰化鈉運到張家鎮三臺村齊某家里,請求查處。接警后,高峰派出所所長葉韜及時組織警力趕赴張家鎮三臺村齊某家查獲氰化鈉275公斤及燒堿等相關物品,當場抓獲三名河南籍人員及房主齊某。經聯合調查證實:河南人張某、吳某、馬某于8月16日從河南靈寶市購得氰化鈉250公斤,17日運到張家鎮三臺村齊某家儲存,齊某與張某簽訂開礦協議。民警還從齊某家里查獲以前存放的氰化鈉25公斤。4名違法嫌疑人對各自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0條規定,公安局研究決定分別對張某、齊某行政拘留15日,對吳某、馬某行政拘留5日,并對275公斤氰化鈉予以收繳。26日凌晨6時許將4名違法人員送行政拘留所執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