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進一步提升中心城區空氣質量,改善人居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市政府關于在中心城區禁燒煙煤《通告》精神和區政府《關于落實商洛市中心城區禁燒煙煤的通告》要求,11月8日,區委常委副區長楊長江、政府辦副主任薛斌帶領區環保、財政、物價、質檢、經貿、工商、相關辦事處、鎮共19個部門對中心城區禁燒煙煤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督查。
督查組先后深入到桂圓新村、區信用聯社、商州賓館、商州大酒店及個體浴池共計7個單位,對鍋爐使用情況、采用燃煤情況、相關手續及改造情況進行了詳查。檢查中要求各單位、個體經營戶要嚴格按照市、區政府禁燒煙煤《通告》要求,對所使用的鍋爐必須使用無煙煤或天然氣、液化氣、電等清潔燃料,禁止使用煙煤,確保達標排放。對違反《通告》精神,擅自私燒煙煤的單位和個體戶,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并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確保中心城區禁燒煙煤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