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郭文智)為保證工程質量、節約財政資金、預防工程建設領域不良行為發生,從今年10月份起,洛南縣將監督關口前移,對全縣政府性投入300萬元以上的姬家河水庫除險加固、陽光庭園保障性住房建設、縣行政中心建設項目等3個重點工程派駐紀檢監察員。
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容易發生違紀、違規問題的實際,洛南縣決定對納入監管范圍的建設工程項目中優選其中3個工程,推行一個項目一名紀檢監察員制度,按照“參與不干預、監督不包辦”的原則,主要對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預決算、設備原料采購、建筑質量、財經紀律,以及項目建設單位和人員是否存在違紀問題實行全程監督。紀檢監察員通過列席項目建設會議、查看項目資料、受理投訴舉報、監督資金使用等方式展開監督檢查工作。同時,有關方面也對紀檢監察員作出不得以權謀私、不得干涉項目建設單位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等8個方面作出規定,對紀檢監察員在工作中因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在監督工作中失職、瀆職,違反有關紀律規定或造成所監督的重點項目建設出現嚴重違紀違規問題的,追究相關紀檢監察員的責任。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