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李治軍 田 民)商南縣將戶口為城鎮居民的人員也納入社會養老保險范疇,與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正式并軌,所有符合條件人員“愿保盡保”,實現“養老不用愁”。
自2009年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以來,年滿60周歲的農村老人每月都能領到養老金。而戶口為城鎮居民的人員卻成了被“遺忘人群”。為解決所有老年人的養老問題,該縣將城鄉戶口為居民的人員納入養老保險范圍。針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政策性、專業性、技術性強,服務對象眾多、居住分散、收入偏低、文化程度有限等特點,該縣及時成立了縣鎮村三級經辦機構,配置辦公設施,落實經辦人員,并對50余名縣鎮經辦人員,164名村級協辦員進行業務培訓,確保他們熟悉經辦規程,掌握操作要領。隨后鎮村兩級經辦人員扎實開展參保人員的調查摸底,主要對城關鎮東崗、長新路、南大街三個社區,13個中心集鎮5000余人進行了摸底建檔,并對1265名參保城鎮居民進行了審核,為531名60歲以上符合條件的老人發放7至10月養老金12.7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