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黨典章)近日,柞水縣檢察院為密切同基層人民群眾聯系,服務縣域經濟發展,切實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向基層延伸,先后制定兩個制度確保檢力下移。
一是《柞水縣人民檢察院巡回檢察實施辦法》。辦法規定由院領導帶隊,采取各部門輪流開展工作,配置專用巡回檢察車,每兩個月深入全縣13個鄉鎮強化宣傳、收集民意、及時調處的方式,提升檢察機關工作知曉率和滿意度,確保巡檢工作取得實效;二是《柞水縣人民檢察院加強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工作制度》。制度要求院中層領導把同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加強聯系作為經常性工作之一,通過邀請代表、委員視察工作、主動走訪、電話征求意見和建議等方式,通報檢察工作情況、依法辦理代表、委員提出的有關議案、建議及過問的有關事項,切實接受各界監督,不斷改進檢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