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宋浩)一是印發《關于實行領導干部廉政教育培訓學分制管理的規定》,將各鎮和縣直部門科級領導干部列為廉政教育培訓學分制管理范圍。
二是實行登記卡管理,領導干部參加商南“廉政大講堂”教育培訓或市以上紀檢監察機關舉辦的脫產培訓,每半天計算10學分,由縣紀委負責登記。
三是規定領導干部全年參加廉政教育培訓不少于4天,學分不少于80分。
四是把廉政教育培訓學分考核結果納入領導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領導班子成員有三分之一以上學分不足80分的,該鎮、部門在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加權分中扣減5分;干部個人學分不足80分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和各類先進;連續兩年學分均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給予必要的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