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郝建)中高相繼考結束以后,省內部分民辦高校在洛南的招生活動也隨之展開。為了進一步加強來洛招生院校的管理,規范民辦高校的的招生行為,依法維護招生市場秩序,有效保護廣大考生及其家庭利益不受侵害,洛南縣教體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陜西省招生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采取三項措施加強對招生院校的管理。
他們的做法是:一是要求在洛南招生的院校,必須在6月底前持辦學許可證、法人登記證、收費許可證、招生人員工作證、廣告備案審查表和招生簡章等到洛南縣教育體育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二是要求招生院校必須有固定辦公場所,不得在街上擺攤設點,并將辦學許可證、法人登記證、收費許可證、招生人員工作證、廣告備案審查表和招生簡章等在顯著位置張貼公布。三是招生院校不得委托在校學生和當地人員從事招生活動。所有院校招生人員不許進入學校和學生家中進行招生宣傳,不許在城鄉亂掛招生宣傳橫幅,亂貼、亂發招生廣告。通過三項管理制度的實施,必將進一步凈化洛南招生市場和秩序,為廣大考生提供更加優質的招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