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方英環 李軍強)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按“兩上兩下”的預算編制程序完成預算的編制和上報工作;嚴格預算執行,堅持沒有預算就不能支出的原則,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有效解決鋪張浪費等問題。二是加強收支和資產管理。進一步規范賬戶管理、財務事項審批管理、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會計業務工作,規范會計核算,做到收入有來源,支出有計劃,有領導審批,有合法憑據,做到賬證、賬賬、賬表、賬實相符,確保會計信息真實準確;進一步加強資產管理,按照規定程序購置、分配、使用和處置固定資產。三是加強政府采購工作。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要求,嚴格執行采購計劃和預算,發揮集中采購的優勢,節約采購成本,促使政府采購工作正規、高效。四是加強基建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稅務局系統基本建設項目審批管理辦法》,堅持“先審批、后立項、再建設”管理原則,強化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審批及招投標管理;加強基建財務管理,規范基建財務核算,強化對項目預算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