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汪治 朱青富)近期,商南縣圍繞行政效能建設“四個明顯、三個消除、一個全部”的工作目標,積極探索平時考核與年末考核相結合的效能考評機制,不斷增強行政效能建設考核工作的操作性,確保行政效能建設各項任務得到全面落實。
近期,該縣制定印發了《商南縣行政效能建設考核辦法》,針對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的各項任務,明確考核標準,逐項細化賦分,每年年底對行政效能建設工作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對各鎮、各部門實行行政效能單項獎勵和懲戒制度,對在行政效能建設中成績突出、行政效能明顯提高、考核排名前10位的單位評定為行政效能優秀單位,給予授牌獎勵。對服務意識強,辦事效率高,工作實績突出的公務員評定為群眾滿意的公務員標兵,予以嘉獎或記功。對行政效能低下、工作任務不能按時完成,考核排名后5位的單位給予全縣通報批評,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對服務意識差、辦事效率低、工作任務完不成、群眾意見大的公務員,確定為不稱職公務員。對行政效能低下、工作推諉扯皮、失職瀆職,考核排名末位的單位確定為行政效能最差單位,在下一年度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會議上作書面檢查,給予崗位調整,單位年度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采取通報批評、警示訓誡、暫停職務、立案查處等措施,嚴格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