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謝凱 劉端榮 劉文興)1日15日,以給人找工作為由,先后詐騙兩名受害人近20萬元的犯罪嫌疑人羅某,被商南縣警方成功抓獲。
據悉,2012年4月11日,商南刑偵大隊接到城關鎮西關村居民庚某報警,稱其11萬余元被人詐騙,請公安機關迅速查處。刑偵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經初步調查,2011年6月,受害人庚某在網絡上認識了一位網名叫“愛的誘惑”的人,自稱叫王某。在得知庚某大學畢業后一直未找到工作,遂稱自己的哥哥在陜西省人事廳當領導,有密切的關系網,可以幫他安排工作,但需要庚某先預交8萬元作為活動經費。庚某表示同意,分兩次將8萬元通過銀行匯給對方。其后,自稱王某的人與庚某多次見面,并稱活動經費不夠,庚某又分兩次匯給對方3萬余元。之后,庚某多次催問對方安置工作一事,均被各種理由予以推辭。庚某因擔心被騙,要求退換自己錢款,對方卻以錢已交給有關人士為由,拒不退還,而且不見了蹤影。
根據庚某提供的線索,警方查看了其匯款單據,發現庚某給對方匯款賬戶名稱均為羅某,匯款的銀行卡有西安、延安和商洛等地。專案組民警立即分別趕赴西安、延安、商州等地開展調查取證工作。通過《全國人口信息系統》及《金融系統》,查詢到轉賬卡號戶主羅某資料信息及戶籍信息,讓受害人庚某辨認,庚某立即確定犯罪嫌疑人就是羅某。1月15日,專案組民警在商洛學院將犯罪嫌疑人羅某抓獲歸案。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羅某(男,漢族,43歲,系商洛市商州區劉灣街道辦事處十里鋪村人)交代,自2011年6月以來,在網上認識受害人庚某,騙取庚某的信任,先后以各種理由騙得庚某11萬余元現金的犯罪事實。審查中,羅某還交代2011年夏天認識商南縣太吉河鎮的張某,以能給張某調動工作為由,先后詐騙張某6.5萬元現金的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已被商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