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邱宏波)近日,洛南縣要求縣直部門干部到基層開展工作時,一律憑票在鎮機關廉政灶就餐。
該縣印發了《進一步加強鎮“廉政灶”公務接待的通知》,要求縣直部門工作人員下鄉工作時,先由所在單位統一到縣政府采購中心領取公務接待廉政灶定額餐券,如需要在鎮廉政灶就餐的,必須用餐券付清餐費,每人每餐不超過10元標準。鎮上定期帶所收餐券到縣政府采購中心報賬,縣直部門則從干部下鄉補助中扣除應由個人負擔的餐費。該縣明確要求鎮廉政灶就餐時一律不準上煙酒,嚴禁宰殺家禽家畜,不準從營業性餐館定做菜品,要與鎮干部同步就餐,實行限餐制,嚴格限制陪餐人數,堅決杜絕進營業性餐館就餐和各種變相接待行為。他們還要求各鎮要確立一名副職領導分管廉政灶,一名干部具體負責灶務工作,要不斷健全完善廉政灶衛生管理、食材采購保管,餐費收繳,費用核算和賬目公開等管理制度,切實辦好廉政灶,保證廉政灶正常運行,并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