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劉春榮 李敏玲)丹鳳縣創新工作機制,積極在全縣推行“一村(社區)一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目前,已有6名律師和13名法律服務工作者進駐聯系村(社區)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為了充分發揮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公平正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調節器”、“減壓閥”作用,丹鳳縣組織動員全縣19名執業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對口聯系16個鎮和208個村(社區),確保每個村(社區)都有法律服務人員,為需要法律服務的居民提供便捷、及時、高效的各類法律服務。特別是為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土地流轉、土地征用補償、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過程中出現的法律需求,提供法制宣傳、法律咨詢、法律援助、訴訟和非訴訟代理等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