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花錢不管錢 鎮上管錢不花錢
商洛日報訊(馮永發)丹鳳縣全面推行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等“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制,實行村集體組織的一切收入必須及時、足額存入集體設在鎮代理服務中心的資金收入賬戶,統一進行監管。
村集體“三資”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審批權的主體仍然是農村集體及其成員,不改變原產權關系和債務主體。村集體資金小額支出實行支書、主任、監委會主任“三簽制”,大額度資金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民主決策。在各鎮建立了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具體負責代理事項,并建立了資金和資產、資源兩個監管工作體制,資金監管工作由財政部門承擔,資產和資源監管工作由農業部門承擔,實行“資金委托代管、資產統一監管,資源實行聯合協管”的管理方式,從“三資”的源頭抓管理,使村集體組織賬、權、錢、物分管,真正實現了村級“三資”“村上花錢不管錢,鎮上管錢不花錢”,建立了長效的“三資”監管機制,加大了組織和群眾監督的力度,有效約束了村干部行為。今后,凡是村級收入不進收入專戶、坐支集體資金、賬外設賬的一律按私設“小金庫”論處。每月公開一次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每季度公開一次資產、資源流轉情況,強化群眾對村級財務的民主監督權。上級部門下撥給村集體的各項資金需要村級收入專用票據,將不再以現金形式支付或將資金撥入指定以外的賬戶。自全面推行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后,有效規范了農村集體資金使用、資產處置、資源發包的科學化管理,使村集體“三資”管理成了“陽光管理”,有效化解了各種矛盾,鏟除了因“三資”管理漏洞而滋生腐敗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