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李小軍)近日,洛南縣出臺了《關于加快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把加快漁業發展作為調整農村產業結構、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抓手予以重視和發展。
《意見》提出從2013年起縣財政每年安排200萬元的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支持漁業基礎設施、服務體系、漁業科技創新、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等工作。為扶持龍頭企業、養殖大戶、大鯢養殖等特色產業發展,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對新建規模以上的標準化養殖基地、大鯢養殖、繁育基地按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合法的漁業種苗(鰱、鳙、草、鯉、鯽)、特種魚種(虹鱒、金鱒、甲魚等)生產單位按標準給予補貼,并將漁業生產(漁業養殖水面)納入農業(種糧)補貼范圍。同時實行漁業生產用地、用電、用水、交通四優先;對新建、擴建水產養殖場用地,按農業用地安排;對漁業生產用水、用電,按照農業生產標準收費;建立水產品運輸通道,做好漁業生產基地配套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漁業種苗生產、經營和新品種養殖試驗及批準立項的科研項目,免征農業稅、個人所得稅;用活用足中、省、市的惠漁政策,以推動漁業發展產業化、規模化、標準化,生態化。
該實施意見的出臺,是洛南縣漁業發展史上的里程碑,將為洛南縣漁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也為全市漁業發展起到了示范帶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