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徐世旺 韓書鋒)今年以來,山陽縣堅持把完善城鄉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途徑,不斷拓寬城市、農村低保覆蓋面。截至目前,全縣發放城鄉低保金5269.78萬元,全力保障24071戶46506人城鄉困難戶基本生活,城鄉困難群眾基本實現應保盡保。
為了確保城鄉困難群眾享受到國家惠民政策,山陽制定出臺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初步組建了縣級信息比對中心,開展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實施動態管理,及時清理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對符合保障標準而沒有落實低保的及時納入保障范圍。按照“一保證、二優先、三重點”原則實行分類施保,農村低保首先保證家庭主要勞動者喪失勞動能力、收入極度困難的特困戶;對家庭困難程度同類的,優先保障計劃生育雙女戶、獨生子女戶及在鄉退伍軍人;對居住邊遠高寒山區、生存條件比較惡劣的群眾和因重大疾病、殘疾、重大災情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給予重點保障。目前,全縣共確定保障農村低保對象21003戶40637人,發放資金4168萬元,城市低保對象3068戶5869人,發放資金1101.78萬元。在低保金發放過程中,堅持城市低保按月發放、農村低保按季發放原則,低保資金實行“一折通”發放原則,確保低保資金快速、足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在監督管理上,對所有農村低保戶全面推行分類掛牌管理,接受群眾相互監督,同時,縣民政局紀檢組和各鎮紀委加強資金發放工作的督查力度,公開舉報電話,定期跟蹤檢查,深入到資金發放單位和現場、對象家中,督促檢查資金發放工作,對在資金發放時沒有按程序發放的違規現象做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防截留、挪用等違紀現象發生,切實將民政惠民實事辦實,將好事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