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柞水縣司法局深入貫徹“以人為本、復議為民”的工作理念,注重行政復議主渠道作用的發揮,踐行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宗旨,高度重視內部監督糾錯,通過加強通渠引流、全流程復議調解、凝聚制約監督合力等舉措,行政復議首選率、調解率、糾錯率分別達80%、51%、21.6%,實現了行政復議工作提質增效。
從首選率見主渠道作用
柞水縣持續在加強行政復議主渠道的宣傳和建設上下功夫,暢通了行政復議線上受理渠道,通過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線上受理復議案件3件,線下通過9個鎮(街道)行政復議代辦點向群眾、個體工商戶、企業發放《行政復議十問十答》宣傳彩頁,擴大復議工作知曉率。積極完善信訪、訴訟引流機制,通過信訪渠道吸納行政復議案件1件,訴訟引流至復議1件。據統計,2024年度全縣共發生行政爭議122件,其中行政復議案件98件,行政復議首選率達80%,較2023年度上升24個百分點,行政復議吸納行政爭議的能力和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日益凸顯。
從調解率看爭議化解力
柞水縣嚴格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將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宗旨貫穿行政復議始終。面對復議案件數量激增的情況,柞水縣堅持采用案件繁簡分流、全流程應調盡調的工作方法,針對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的案件,搶抓5個工作日的受理審查期限,圍繞爭議焦點迅速啟動案前調解程序,既節約了復議資源,又實現了爭議的化解;在疑難復雜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堅持“一案一研判”,組織召開案件研判會聽取縣政府法律顧問的意見和建議,運用好行政復議委員會這個“智囊團”。2024年度在復議案件受理前成功調解39件,受理過程中達成調解、復議終止11件,調解率達51%,調解后申請人均未再進行復議或訴訟,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
從糾錯率看監督制約效能
柞水縣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監督行政執法的作用,對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積極推動被申請人自行糾錯或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堅持“有錯必糾”,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違反法定程序等情形嚴格依法作出糾錯決定,并督促整改。堅持個案監督與類案監督相結合,對糾錯案件高發的執法領域,與縣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共同開展專題調研,梳理執法中存在的共性問題,撰寫高質量調研報告1篇,制發執法監督意見書2件,形成了制約監督的合力,有力推動了行政執法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