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商標事件爭議一出,惹得網民饞蟲大動,紛紛“人肉”起鴨店地址。香港媒體還詳細介紹了制作板鴨的經過和味道。
■觀點
律師認為此事不屬侵權行為
陜西國一商標事務所總經理劉朝暉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歌手劉德華委托經紀公司發出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并不是法院的起訴書,此事還沒到法院審理階段,“由于板鴨店老板已于2007年拿到商標資格證,因而開店經營屬合法使用,歌手劉德華如有意起訴店主侵權,他本人必須先去國家商標局,以侵犯姓名權為由,提交撤銷板鴨店老板商標資格證的申請書,隨后進入法院審理。”
劉朝暉律師認為,四川劉德華并不存在侵犯歌手劉德華姓名權,“首先,板鴨店老板原名就叫劉德華,他的姓名也受到法律保護,另外,從兩人年齡上看,顯然他要比歌手劉德華用得早。再次,店主在2007年注冊商標時,為區別香港的劉德華,還將自己頭像注冊商標,因而主觀并不存在侵犯歌手劉德華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