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謝霆鋒
離婚孩子要歸女方
張柏芝和謝霆鋒這對小夫妻,現在看來十分恩愛。不過,二人在結婚前也簽署了一份婚前協議,其中最著名的一條是:“他日無論何種原因分手,張柏芝都可帶走自己所有子女。”
現在看來,這一條更像是張柏芝防止離婚的小伎倆,因為帶走所有子女,對于單親家庭的小謝來說深知其中的痛苦。“艷照門”之后,誰都以為他們會離婚。如今,誰能說清和這婚前協議是否有著微妙關系呢?
不過,大多數簽署婚前協議的明星依然在財產分配上給予更大的關注,這個其實很好理解,畢竟人家也是辛辛苦苦賺的錢,哪那么容易給出去呢。
賈靜雯:
兩棟豪宅和50萬贍養費
這對曾經的恩愛夫婦,前段時間因為離婚爭女對簿公堂。如果他們當初在婚前協議上像張柏芝那樣,寫好孩子歸誰就沒有這么多麻煩了。
據說二人的婚前協議上只有一些跟錢有關的條款,包括孫志浩送給賈靜雯兩棟豪宅,都登記在賈靜雯的名下。如果離婚,那么孫家每月要支付她50萬新臺幣(約合人民幣10萬元)生活費等等。
婚后不能分財產
章子怡在經歷“捐款門”之后,就再也沒看到她拉著她那有錢的未婚夫vivi出來秀恩愛了,很多人猜測,二人早已經分手。
不過回想起來,二人曾經也已經走到了婚姻殿堂的門前,當時,章子怡那有錢的未婚夫提出簽署婚前協議,其中規定,如果二人離婚的話,章子怡不能分vivi的家產,只能得到一定的贍養費。
如此看來,二人分手對章子怡未必是壞事,這么摳門的男人,將來不見得能把章子怡擺在重要位置。
協議長達60頁
小甜甜布蘭妮2006年與老公凱文離婚,很多人認為24歲的布蘭妮可能得將自己的一半財產分給凱文,但事實上,她在婚前協議中已經表示,她6500萬美元的財產不會給凱文一分一厘。這份協議長達60頁,可以說保護了布蘭妮結婚前就掙到的她大多數的家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