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丹鳳縣人民政府批準,丹鳳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地塊位于江濱北路北側,東鄰體育場,南鄰江濱北路人行道,北接u型水渠,總面積約79642.5平方米(折合119.5畝),宗地內有兩條面積約7126.5平方米(折合10.7畝)的南北走向城建規劃道路,兩條道路將地塊分為A、B、C三塊,其中:A地塊面積約18042平方米(折合27.1畝),B地塊面積約30402平方米(折合45.6畝),C地塊面積約24072平方米(折合36.1畝)。
宗地編號:JB20101宗地面積:79642.5平方米宗地坐落:丹鳳縣城江濱北路
出讓年限:商業40年;住宅70年容積率:≤3建筑密度(%):≤25
綠化率(%):≥40保證金:3000萬元土地用途:商住綜合用地
起始價:1200元/平方米加價幅度:10元/平方米
備注:高層層高2.8米,建筑限高100米;多層和中高層,建筑層高3米;商業建筑層高不大于6米。
二、申請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取得二級以上(含二級)房地產開發資質,具有良好的房地產開發業績,歷年來無拖欠土地出讓價款、閑置土地、開竣工建設違約、違法用地等情形,在銀行無不良貸款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1月09日到丹鳳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1月09日到丹鳳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11月09日15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0年11月10日11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2010年11月13日10時00分在丹鳳縣國土資源局進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出讓時間地點若有變更,另行通知競買人。
2、本次出讓地塊土地用途為商住綜合用地,商住比:A地塊不超過13%,B地塊不超過25%,C地塊不超過17%。A、B、C地塊均不得少于四棟高層,層數不大于34層,層高2.8米,建筑限高100米。其余均為多層和中高層,建筑層高3米。商業建筑層高不大于6米。詳細規劃見《丹鳳縣江北新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規劃設計條件》(丹規條字【2010】01號)。
3、本次出讓為整體出讓,土地使用權不得分割。競買人競得該建設用地使用權后,必須繳納1000萬元建設保證金,根據城建部門道路規劃留出兩條城建規劃道路用地,并按照城建部門提供的道路修建設計標準出資完成道路施工建設。
4、土地移交:受讓人按期繳納全部出讓費用后,我局會同城建等有關部門以宗地現狀完成土地移交事宜,不承諾配套設施建設,面積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
八、聯系地址:丹鳳縣國土資源局一樓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聯系人:彭女士張女士
聯系電話:1528924497109143580393
丹鳳縣國土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