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蓮湖公園商業街預留房屋客戶:
我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和2013年9月3日在《商洛日報》分別刊登關于限期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公告后,已有多數客戶按公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但仍有少數客戶未能按期履行簽訂合同的法定義務。故我公司重申其原房屋預留協議已于2013年9月3日終止,對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預留房屋做另售處置。現公告對于仍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客戶從即日起,請到蓮湖公園商業街售樓部辦理預付款退款手續。
陜西金科萬隆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