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礦業開發總公司破產清算組申請山陽縣礦業開發總公司破產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并宣告山陽縣礦業開發總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同時指定山陽縣礦業開發總公司破產清算組為管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有關規定:限山陽縣礦業開發總公司的債權人自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管理人山陽縣礦業開發總公司破產清算組(地址:陜西省山陽縣城關鎮鄒家灣村 郵編:726400 聯系人:吳有林 電話:18991458537)申報債權。逾期申報者,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經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山陽縣礦業開發總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盡快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定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9時在本院六樓會議室召開。請各位債權人準時參加。
特此公告
二O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