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商洛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對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評議暫行辦法》的規定,商洛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對市人民政府2013年以來有關專項工作進行評議。現就工作評議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評議內容
市人民政府審計、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扶貧開發、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訪工作。
二、時間安排
評議工作自2015年2月下旬開始,到7月底結束。主要分為評議準備、報告工作、評議調查、集中評議和整改落實五個階段。
三、評議辦法
在認真做好專項工作總結的基礎上,由市人民政府各專項工作主管部門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然后開展評議調查、集中評議,搞好整改工作。
特此公告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