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關于開展全市互聯網站和新媒體調查登 記備案工作的公告
為及時掌握全市新增、變動的市屬網站和新媒體信息內容建設和管理應用情況,加強和規范域內互聯網站和新媒體的管理,推動全市互聯網信息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網信辦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市屬互聯網站和新媒體的調查登記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查范圍
2018年4月30日24:00之前在各級網信部門未登記備案的新建網絡平臺、已在市縣(區)網信部門登記備案但相關登記事項發生變動的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賬號等各類網絡平臺。
二、調查類型
1.全市本次互聯網站調查登記備案對象為商洛市行政區域內能對外發布信息的所有虛擬網站和實體網站。網站類型包括:經國家或省網信辦許可,提供新聞信息服務的新聞類網站;由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開設的提供政務信息服務的政務類網站;以營利為目的的各類商業類網站;其他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類網站。
⑴網站的系統維護權及服務器由本單位內部管理的;
⑵網站的系統維護權由市以外相關機構提供服務器托管的;
⑶網站中文名稱含有“商洛”或市內其他地名的,但服務器設在外地的;
⑷中省及境內外各級網站、報網合一機構在商洛開設的網站頻道、分站、工作站、記者站、辦事處等分支機構的網站,或者沒有明確設站(辦事處),但以長期派駐辦事人員為名,從事相關業務、實際存在的機構。
2.新媒體的調查登記備案對象為全市各級各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開設的微博、政務微信公眾號、移動客戶端。
⑴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開設的以發布政務信息為主要內容的政務微博、政務微信公眾號、移動客戶端;
⑵市內各級各部門公職人員開設的以職務身份實名認證的微博、微信公眾賬號、移動客戶端,以及雖然以個人身份開設,但標注了所在單位及職務信息的微博、微信公眾賬號、移動客戶端;
⑶非公職人員個人、社會組織或者團體開設的以發布社會信息或者業務信息為主要內容的以盈利為目的的具有商業性質的微博、微信公眾賬號、移動客戶端;
⑷其他人員、社會組織或者團體開設的發布社會信息或者業務信息為主要內容的非盈利為目的的微博、微信公眾賬號、移動客戶端。
3.對轄區內外互聯網站和新媒體等網絡媒體以商洛、各縣(區)、各單位等本區域內地名、單位名稱、人名冠名及其設置的論壇、社區、貼吧、微報、微播報、賬號名稱等各種互動類欄目、平臺進行調查登記備案。
三、備案要求
凡符合調查登記備案范圍的各級單位、社會組織、個人以及以轄區地名、人名、單位名稱開辦的各級各類互聯網站和新媒體及其所設置的社區、貼吧、論壇、微博等互動類欄目,均按要求及時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網信辦負責本轄區以及以本地域名等開辦的各類網站和新媒體的備案上報工作;市直各部門負責本單位本系統管轄的各類網站和新媒體備案上報工作。可登陸《商洛新聞網》(http://sxslnews)、《商洛之窗》(http://.slrbs)下載登記備案表及要求,于6月30日前上報市網信辦(上報材料、加蓋公章的紙質表格,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lxcbwgb@163),聯系電話(傳真):0914-2369553。
凡這次調查中,未取得許可或不按時登記備案的網站和新媒體及互動類欄目,市網信辦將依據互聯網管理有關法規予以查處。市網信辦接受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網絡舉報平臺進行舉報,對不積極履行責任,未能有效完成登記備案的單位予以約談和通報,對未及時備案的互聯網站和新媒體將予以關停處理。對已經登記備案的網站和新媒體將根據有關規定,通過媒體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商洛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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