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概況
丹鳳縣皇臺礦業有限公司位于丹鳳縣蔡川鎮皇臺村。礦山原有礦區面積0.0776km2,整合后礦權設置面積為6.9268km2。礦山建設規模為20萬t/a,開采方式為露天+地下聯合開采。
選礦場礦石處理規模20萬t/a,產品方案為品位Cu20%銅精礦(20t/d),品位TFe60%的鐵精礦(226.7t/d),選礦場生產工藝采用兩段一閉路破碎—兩段磨礦—浮選選銅—鐵粗選—鐵粗精礦再磨—鐵精選—精礦脫水。
項目總投資4402.58萬元,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包括礦山、選礦廠及相關配套生產設施。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施工期:施工挖方破壞植被,造成局部水土流失;廢石場、料場揚塵;運輸噪聲;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排放等帶來的水環境污染。施工場地主要局限在礦區內,采取施工環境保護措施、生態防護措施及加強監督管理后,施工期對環境影響較小。
2、運營期
水環境:礦坑涌水、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處理后全部循環利用,不外排;正常情況礦山廢水不會對地表水產生不利影響。
生態環境:礦山采礦工程在建設期可能帶來土地利用類型的改變、地表植被的破壞、地表擾動新增土壤侵蝕量、開挖填方導致地形地貌及景觀改變。評價分析表明:項目不會對評價區內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結構完整性產生影響,不會對評價區范圍內的植物物種多樣性產生影響。
環境空氣:本項目采場、選礦廠等采取了較完善的廢氣治理措施。粉塵排放量較小,經預測,本項目外排廢氣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
聲環境:工程技改完成后,選礦廠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的要求。
固體廢物:本工程廢石和尾礦屬第Ⅰ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廢石場在采取邊坡攔擋、周邊截排水等水土流失控制措施,及時進行綠化后,廢石場不會對外環境造成明顯不利影響;選礦場產生的尾礦排入新建的大潘頭溝尾礦庫,該尾礦庫環評已由皇臺礦業公司委托中煤西安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編制,本次環評不涉及大潘頭溝尾礦庫。
3、退役后:礦山服務期滿退役后,生產期產生的粉塵、噪聲、廢水污染將隨之消除,對采場、臨時廢石場等廢棄地進行及時復墾,復墾后可恢復礦區的生態環境。礦山服務期滿后,不會造成新的生態環境影響,通過復墾可恢復和改善礦區的生態環境。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生態:本項目對礦山的后期、廢石場進行植被恢復。
廢水:礦坑涌水經沉淀后作為選礦補水使用;選礦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懸浮物和浮選藥劑,經處理后回用于選礦生產;尾礦庫溢流水收集后泵至選礦廠,作為選礦生產補充水;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后用于綠化。項目廢水不外排。
廢氣:選礦粉塵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后,經15m排氣筒排放。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道路硬化、灑水抑塵、限制車速、車輛加蓋篷布或使用帶蓋箱體密封車。廢石場揚塵主要控制措施是:定期碾壓,增加廢石場的密實度,并輔以灑水降塵;廢石場永久性平臺、壩坡形成后,及時覆土、恢復植被。
噪聲振動:對產生噪聲較大的設備采取降低噪聲的措施;設備選型時,選擇滿足國家噪聲標準要求的低噪聲設備;將噪聲級較高設備集中在選廠廠房內,對選礦主廠房內墻要做吸聲處理。
固體廢物:廢石送往廢石場堆存處置;尾礦排入尾礦庫;除塵灰返回選礦工藝;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以有機成分為主,定期清理用做農肥或用作復墾時的土壤改良材料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當地環衛部門指定的垃圾場處置。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的相關產業政策。對項目運行中產生的污染物,采用相應的環保治理措施后,項目能夠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經預測分析,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到環評單位查閱本項目的環評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受該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項目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主要事項:①對工程項目建設內容的意見和建議;②對本報告提出的環保措施的意見和建議;③對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參與調查采用公示、走訪、隨機發放問卷形式進行。
八、起止時間和聯系方式
請您在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將您的意見或建議通過以下方式反映給環評單位。
環評單位:陜西省現代建筑設計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5號
聯系人:馬先生
聯系電話:15319757926
傳真:029-83287466
建設單位:丹鳳縣皇臺礦業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丹鳳縣蔡川鎮皇臺村
聯系人:賈經理 電話:18991563318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