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召開高層次食品安全會議、建立舉報電話、執法檢查等等,今年來,一系列應對食品安全問題的措施在逐步推進,而這也是史無前例的。但業內流傳一句話,“安全的食品不是檢測出來的,但不安全的食品肯定是檢測出來的。”這也暴露出,僅僅靠政府管理和先進技術,還仍不足以消除其中的安全隱患。
缺失的“無縫”管理
食品安全問題久治不愈,監管不到位已經被詬病已久。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就曾指出,毒豇豆、毒奶粉等事件發生的背后,更大的問題在于我們國家對食品安全存在著“多頭管理”的弊病。
據了解,按照目前的行政職能分工,工商部門負責市場流通體系的監管,質監部門負責廠家生產的監管,生產、流通環節的監管是相對獨立和割裂的,這也影響了整個食品鏈條監管的系統性。盡管我國已成立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但在食品安全管理實踐中,多部門分段管理的問題依然存在。2009年6月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8章仍規定了,食品安全由縣級以上政府的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負責。有人曾舉例說:一頭豬在養殖場時,屬于農業部門監管;到了運輸階段屬于工商部門監管;在市場上,屬于工商和質檢部門監管;到餐桌上則屬于衛生部門監管;如果將豬出口到外國,還需由檢驗檢疫部門監管。
談及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張勇也坦陳,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鏈條長、環節多,存在政出多門、職責不清、銜接不暢的問題,檢測檢驗手段不強,基層監管力量薄弱等問題,確需改進完善。“我國對化學品監管幾乎處于空白,使‘食品添加劑’等各類化學品橫行市場,最終導致食品安全事件頻發。”中國工程院院士魏復盛如是表示。
據了解,香港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由香港食物及衛生局、食物環境衛生署、漁農自然護理署以及政府化驗所等部門構成,職權分別為政策的制定、政策的執行、管理食品市場以及食物檢測。而食環署下轄的食物安全中心專門負責食物安全監管,目前已成為最主要的食物安全監管機構。
“我們要保證食品安全一定要轉變管理模式,過去叫危機管理,以強化監管為手段,現在則要變成風險管理,其實質就是以建立良好的生產系統為基礎,以確認安全性為目標,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具有預見性的防止,讓生產者對問題存有敬畏。”中國農業大學副校長李里特說。(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