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6日電 (記者 陳康亮)針對分紅不達標是否會被退市等問題,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司司長郭瑞明16日表示,公司如僅因分紅不達標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并不會導致退市。
郭瑞明表示,分紅不達標實施ST,主要著眼于提升上市公司分紅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重點針對有能力分紅但長期不分紅或者分紅比例偏低的公司。需要指出的是,ST不是退市風險警示(*ST),主要是為了提示投資者關注公司的風險。公司如僅因此原因被ST,并不會導致退市;滿足一定條件后,就可以申請撤銷ST。
郭瑞明表示,實施ST針對的是有盈利的企業,即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值且母公司報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潤為正值的公司。在判斷實施條件上,只有當三年累計的分紅比例(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總額低于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年均凈利潤的30%)和分紅金額(主板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分紅金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科創板和創業板為3000萬元人民幣)均不滿足要求時,才會被實施ST。
郭瑞明表示,規則設置的條件,充分考慮了科創板和創業板企業研發投入大,部分企業仍處行業發展早期的特點。對于研發強度大(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研發投入占累計營業收入15%以上)或研發投入大(三年累計在3億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即使分紅未達到上述條件的,也不會被實施ST。
郭瑞明透露,以2020年度至2022年度數據測算,滬深兩市可能觸及該標準的公司數量僅80多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