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7日電 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消息,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7日發布《關于優化老舊小區改造后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核定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提出,對于購買老舊小區住房且完成老舊小區綜合整治中“節能綜合改造”“抗震節能綜合改造”“單項改造和環境整治”“危舊樓改建”改造項目的,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予以支持。貸款期限核定標準從貸款期限低于房屋剩余使用年限減三年優化為低于剩余土地使用年限減三年。
評估機構根據優化后的貸款期限核定標準,對房屋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進行評定。貸款經辦部門依據評估機構確定的評估結果作為貸款期限審核依據。
通知自2024年4月17日起施行。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圖片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