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口1月21日電 (記者 王曉斌)記者從海南省新聞辦公室20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為支持海南加快推進自由貿易港和國家南繁硅谷建設,國務院將農作物種子進口審批權限以及從境外引進畜禽遺傳資源的審批權下放給海南省,規定該省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海南自由貿易港范圍內的相關審批工作。
農作物種子進口、從境外引進畜禽遺傳資源審批權限一直以來由農業農村部負責實施。海南作為中國首個承接該審批權限的省份,近日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農作物種子進口和從境外引進畜禽遺傳資源審批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以暢通資源進出渠道、放寬主體準入限制、深化對外交流合作。
作為中國重要的南繁科研育種基地,海南借助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優勢、區位優勢,海南圍繞“向種圖強”,全力以赴打造集科研、生產、銷售、科技交流、成果轉化為一體的服務全國的南繁硅谷。
為加快構建從基礎研究到應用研究再到產業化的全過程創新鏈,全力打造種業科技創新策源地,《辦法》規定進口的農作物種子應當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進行試驗、生產、銷售,不得從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入境內其他地區;從境外引進的畜禽遺傳資源應當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進行利用、繁育和飼養。此舉將有利于在南繁硅谷匯聚資源、技術、人才等關鍵要素,促進南繁種業科研、生產、加工和貿易等快速發展。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馬育紅介紹,海南在三亞、儋州、文昌等地布局了較為完善的隔離場所,具備配套隔離檢疫設施。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海南自由貿易港農業植物新品種審查協作中心等平臺已開始運行,建成國家級三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可通過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等方式防范化解引進資源知識產權風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