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7日電 (記者 王恩博)中國國家金融監管總局7日對外公布《關于開展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10家試點保險公司可以中長期資產配置為目的,開展投資黃金業務試點。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稱,此舉旨在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優化保險資產配置結構,推動保險公司提升資產負債管理水平。
根據《通知》,試點投資黃金范圍包括:在上海黃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黃金現貨實盤合約、黃金現貨延期交收合約、上海金集中定價合約、黃金詢價即期合約、黃金詢價掉期合約和黃金租借業務。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險企被確定為試點保險公司。
《通知》要求試點保險公司堅持審慎投資理念,投資黃金應當靈活運用大宗交易、詢價交易、競價交易等方式分期分批建倉,避免因異常交易行為對市場造成沖擊。同時,試點保險公司應當嚴格執行投資比例要求,投資黃金賬面余額合計不超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
試點期間出現不符合《通知》要求情形或發生相關重大風險事件的,試點保險公司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報告,在符合試點要求前不得新增黃金投資。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表示,開展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試點,是深化保險資金運用改革、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有益舉措。下一步將密切跟蹤試點進展,加強監督管理,做好《通知》的實施工作,推動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健康發展。(完)